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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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有哪些?

作者:池州亨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19 08:20:16

在当今高度发达的商业时代,获取商业商标以获得商业成功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而注册商标,我们首先需要先设计商标。那么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有哪些?来看看池州商标注册的介绍。

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商标的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应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组成,任何其他形式均不得用作中国商标的构成要件。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商标的重要特征商标所具有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就是显著特征,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特点。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商标的颜色商标的颜色对于商标来说具有

不可忽视的意义。但颜色作为整个商标的一部分,是可以区别商标不同于其他商标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商标在注册后需要更改颜色,将被视为更改商标图形,必须重新申请注册。由于商标的颜色对于提高广告效率很重要,因此许多驰名商标在注册时都有指定注册颜色。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商标文字、图形某些文本、图形被禁止用作商标。各国在禁用商标方面都会有不同的规定,应注意其中的差异。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很多国家/地区都有禁止地理名称在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因为地理名称通常被认为缺乏显著特征。

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商标的版权保护商标保护包括保护具有财产意义的商标权和保护与特定人群身份密切相关的商标权。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设计风格和产品营销商标是在商品的生产与交换中创造和发展的。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变革,商标平面设计逐渐进入大众传播时代,商标设计逐渐走向专业化。

近些年来,国内很多企业对专利申请方面越来越重视,但是很多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误区,今天带大家一起简单的来了解一下。

1、自主研发产品无需申请专利就可获得保护。很多专业者或发明者认为,只要是自己研发的产品,无需申请就能获得保护,甚至认为在公开场合发表了,就表示拥有了该项知识产权的保护。专利是一种垄断权,以在先申请为原则。也就是说,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一旦出现侵权行为,该项自主研发成果是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的。

2、创意没有成型的产品或者投入生产,无需申请专利,很多权利人或者发明人认为,专利一定要有实际的产品,或者投入生产的工艺流程,才能申请专利。这是对专利申请保护认识不足造成的。实际上,专利只要有切实可行的想法,甚至是只有设计图纸,或者思路,符合专利授权的三要素,就可以申请专利了,既能获得专利保护,还能占领先机,更重要的是投入的成本也是较低的。

3、一个产品仅仅申请一项专利,一些申请人或者发明人认为,一个产品只需要申请一个专利即可,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三种,保护的侧重点不同。发明专利主要针对创造性较强的专利,产品工艺方法或者产品结构等等,一般需要两年左右获得授权;实用新型则是针对产品的结构方面申报保护,一般6个月左右获得授权,外观专利则是针对产品的外观申请,一般4个月获得授权。同一个产品,完全可以申请多个专利。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一、登记注意事项: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商标注册号。

二、申请质权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的内容:

(一)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申请登记的批准: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涉外商标侵权诉讼管辖规定,如果是涉及到涉外商标的话,其侵权的管辖权都是在当地政府。那么涉外商标侵权诉讼管辖规定是怎样的?知识产权是私权,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一般属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范畴。

有关国际条约和各国国内法大多规定注册性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经注册取得的商标权)的有效性问题由注册地国家专属管辖,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通常不专门设置管辖权规则。就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而言,无论是根据有关国际条约还是各国国内法,都是既可以由侵权行为地国家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国家管辖。然而传统上,各国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只管辖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案件,而不管辖侵犯外国知识产权的案件——无论是否涉及本国人或者在本国有住所、居所、惯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当事人。也就是说,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事实上是由侵权行为地国家专属管辖的。我国法律也没有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问题特别作出规定,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案件,由于侵权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我国法院当然是有管辖权的。实践中,我国法院所管辖的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大多属于这一类。对于侵犯外国知识产权的案件,从制度层面来说,如果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在我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我国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一条行使管辖权,如果案件与我国没有上述三种联系因素,我国法院还可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第二百四十三条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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